[美國移民常識問答]移民后在國內買的各種保險應該怎么處理?
新移民第一天登錄的日期,就是綠卡的簽發日期,因此一年中只要有一天持有綠卡,就是美國的納稅居民,就需要在第二年的4月15號之前報前一年的稅。客戶(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應在離境前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保單變更、預交保費、附加險退保等,保險公司將出據有關批單。投保人在境外申請合同保全服務需要投保人親筆簽名。
一般情況下,含有身故保障的產品能在國外提供續保業務,而若是醫療健康險方面的險種,則會要求客戶退保。出國臨走前,不妨先看看在國內購買了哪些保險產品。
1. 大部分險種,如人壽保險、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等,都可以在出國以后繼續繳費,保險公司也仍然承擔保險責任。這類保險的保險期限較長,如果退保,損失會很大。被保險人出國前要告知保險公司,出國后要委托國內人員定期與保險公司聯系,以方便日后理賠。
2. 意外險也不用退保。意外險雖保險期限較短,但保費便宜,保障較高,出險理賠手續簡便。
3. 健康險應辦理退保,但包含身故保障的重大疾病險可繼續繳費。如果被保險人長期在國外居住,可以考慮購買國外當地健康保險。
4. 重疾險理賠困難:除了國內外的費率制定有所差異之外,保險公司拒絕續保國外保單,境外理賠較為麻煩。
5. 若出國長期定居,若生存受益人是本人,建議先做公證,公證照片與護照相片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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