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管(研發負責人)
43歲 博士姓名 | C先生 | 職業 | 企業研發負責人 |
案例介紹 | C先生是國內某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主要負責產品研發與銷售的相關工作,先后擔任研發負責人,運營負責人等關鍵職位,并且在以研發為主要工作的階段,取得了若干重要專利成果并投入實際生產使用。C先生憑借在研發領域的突出貢獻,曾經獲得過市,省,國家級的多個獎項,同時還成為了中國相關領域協會成員,并長期擔任協會副主席,參與行業標準建立,審核和修改工作。 | ||
律師分析 | 由于C先生在科研以及商業領域都有非常亮眼的成就,所以究竟是采取商業類還是科研類申請思路,成了兆龍移民團隊主要討論的問題,究竟哪一類的細分定位更能突出C先生的杰出特點。兆龍移民律師及文案團隊通過多次移民方案討論及優化認為,C先生的科研成果論證線索更為完善,且擁有相對較為完整的佐證經歷,我們的移民律師最終選擇按照科研人員申請思路為其進行了移民方案規劃,并在今年春節期間成功獲得I-140批復。 | ||
時間節點 | 2018年11月,簽約,啟動方案 2019年4月,遞交I-140申請 2020年1月,I-140獲批 |
導演/制片人
41歲 碩士姓名 | S女士 | 職業 | 導演,制片人 |
案例介紹 | S女士任職于國內某知名影視公司,曾參與過多部影視作品的制作,經驗豐富,多次擔任導演和制片人等重要角色,作品獲得多項國內重要獎項,同時S女士還發布過多篇關于影視制作等方面的論文和專著。 | ||
律師分析 | 兆龍移民團隊經過研究和分析S女士的背景材料,決定圍繞藝術作品,學術文章,關鍵職位以及媒體報道等方面為主要論證方向,挖掘其中突出優勢,并突出S女士在影視制作作品方面的原創貢獻,從而論證其在藝術領域的杰出性。 | ||
時間節點 | 2018年5月,簽約,啟動方案 2018年10月,遞交I-140 2019年7月,I-140獲批 |
學術專家/學者
61歲 博士姓名 | Q女士 | 職業 | 學術科研專家,高級訪問學者 |
案例介紹 | Q女士在國內某高校長期擔任學術科研工作、對外學術交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同時負責教研室、學系課程等方面教學管理工作,期間多次以訪問學者、高級訪問學者身份赴外留學;擁有若干著作,并多次參與國內領域相關著作的主編工作,尤其在2000年后,Q女士發表了多篇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領域專業論文,擁有巨大的引用數量,并被CSSCI收錄;除此之外,Q女士的科研成果以及論文著作還多次獲得國家獎項。 | ||
律師分析 | 我們都知道美國EB-1A是沒有年齡限制的,但是想要以60+的年齡在挑剔的美國移民官手中拿到一個移民名額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經過兆龍移民團隊的研究和分析,決定突出Q女士的專業領域學術成就,獎項以及評審工作,并且從關鍵職位、媒體報道等方面進行材料補充準備,讓Q女士的申請材料更加全面立體,我們的團隊要求對于Q女士申請資料中的每一項主張及論證都要做到精細,最終在材料遞交后7個月左右我們收到了Q女士的I-140獲批函。 | ||
時間節點 | 2018年6月,簽約,啟動方案 2019年1月,遞交I-140 2019年9月,I-140獲批 |
培訓機構創始人
42歲 博士姓名 | X先生 | 職業 | 企業創始人 |
案例介紹 | X先生曾先后就讀于國內與美國的多所知名院校,成功以優異成績獲得領域博士學位,目前在國內擁有一家自己獨立經營的企業,取得了非常成功的商業成就,此前,X先生還曾經擔任了國內外數家行業領先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參與國內多項相關領域課題研究工作,在國內外多家權威期刊發表過數篇具有非凡影響力的論文著作,其發表的文章對于所屬領域的探討更為深刻,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作用,在業內廣受好評,一度被認為是業界標桿。同時,X先生還是國內某知名院校副教授,負責課程教授,學生學術型論文指導,以及學生學術研究指導等工作。 | ||
律師分析 | 兆龍移民律師團隊通過多次移民方案討論認為,X先生擁有非常完整創業計劃,創業成功有著較為充足的理論支撐,但是律師認為在創業過程中所面臨的事情都是無法預知的,比起EB-1A可以一步到位拿永久綠卡,通過EB-1C申請,雖然可以讓X先生能夠以L1簽證快速登陸美國,但是在日后能否成功轉為永久綠卡需要評定商業計劃的成功與否,擁有太多不確定性,并且以獲得永久綠卡的辦理周期來看,EB-1C拿到綠卡的周期也要比EB-1A長一些。最終通過律師的分析及講解,X先生決定以EB-1A直接遞交移民申請,并在日前收到I-140獲批通知,成為兆龍移民在疫情之后的首批獲批客戶之一。 | ||
時間節點 | 2019年6月,簽約,啟動方案 2019年10月,遞交I-140 2020年4月,I-140獲批 |
IT企業聯合創始人
42歲 碩士姓名 | W先生 | 職業 | 軟件工程師,企業聯合創始人 |
案例介紹 | 客戶W先生現在是國內某IT企業聯合創始人,主要負責產品技術監管及開發團隊管理。W先生早前是一名程序員,先后在國內多家知名企業有任職,并擔任技術骨干,期間負責多個企業重點開發項目工作,有眾多突出成就。 | ||
律師分析 | W先生作為擁有豐富軟件開發經驗的企業聯合創始人,在專利成果,協會會員以及關鍵領導崗位方面是能夠基本符合EB-1A杰出人才申請條件的,但是對于關鍵領導崗位論證的重心需要放在W先生對公司乃至行業的影響力上。關于媒體報道,因為早前的媒體報道都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成果或榮譽展示的,幾乎沒有涉及到W先生個人的內容,所以律師評估認為媒體報道是不可能被采納。 | ||
時間節點 | 2019年9月,律師評估通過,啟動申請 2019年12月,遞交I-140申請 2021年1月,I-140申請獲批 |
主任醫師
48歲 博士姓名 | G先生 | 職業 | 主任醫師 |
案例介紹 | G先生,現任中國某三級甲等醫院任主任醫師,擁有20多年的臨床經驗,目前是所屬領域的權威專家之一,豐富的從業經驗,讓他多次獲得國家先進工作個人,以及醫學科研等獎項。并且G先生憑借多年出色的臨床經驗及醫學科研成就,在國內多個專業領域協會任科研負責人,常務委員及總干事等關鍵領導崗位,也曾擔任國家重點醫學研發計劃專項的特聘專家,同時還擔任博士生導師,以及國內權威醫療期刊雜志主編及委員等工作。 | ||
律師分析 | G先生所屬細分領域對美國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只要我們在申請文件中,能夠通過多維度論證G先生原創性核心價值、論述專利的巨大社會實用性以及價值,加上關鍵領導角色,評委/評審,以及獎項等方面,便可以證明客戶的杰出性,同時關于獎項的認定,由于G先生的個人獎項不多,并且沒有明確亮點以及赴美計劃,想要讓美國移民官認同此項條件,需要從獎項影響力,以及過往獎項獲得者等方面,證明獎項的突出影響力。 | ||
時間節點 | 2018年11月,簽約,啟動方案 2019年3月,遞交I-140申請 2020年1月,I-140申請補件通知 2020年8月,I-140獲批 |
企業家
46歲 碩士姓名 | W先生 | 職業 | 國內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
案例介紹 | W先生,早年曾經留學英國,取得工程及相關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目前在國內成功創辦企業,并出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產品創新與發展的研究,對企業全面負責,擁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 | ||
律師分析 | 想要成功申請EB-1A是非常有可能的,但在準備申請過程中,律師需要對W先生所在行業和專業領域進行專項深度細致的調研,將W先生進行更加精準的領域劃分,同時完成他與其同行的優勢對比分析,突出W先生在其領域無可替代的杰出能力。 | ||
時間節點 | 2019年4月,咨詢評估并簽約 2019年9月,遞交I-140申請 2020年10月,I-140申請獲批 |
高級工程師
47歲 本科姓名 | J先生 | 職業 | 一級注冊建造師、高級工程師 |
案例介紹 | J先生畢業于國內某建設學院,此后二十余年一直扎根建筑領域,目前J先生就職于國內某建筑企業,負責對承接項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規劃設計、建造施工、成本控制、工程建設協調與指揮各個方面。 | ||
律師分析 | J先生在國家級獎項,原創貢獻(專利)以及學術論文三個方面基本符合EB-1A的申請條件,另外在重要職位方面,如果J先生的資料提供順利,也是非常有可能被認可的,整體看來為J先生申請EB-1A還是比較可行的。但同時律師組也認為需要對申請人進行更細化的行業定位,如果只以建筑行業等大行業進行定位,J先生的申請成功率會非常低。最終在J先生與律師文案團隊的共同協作下,日前J先生收到了I-140獲批函。 | ||
時間節點 | 2019年2月,咨詢評估并簽約 2019年7月,遞交I-140申請 2020年11月,I-140申請獲批 |
室內設計師
43歲 本科姓名 | C先生 | 職業 | 設計師,總經理 |
案例介紹 | C先生,從事室內設計十多年,期間多次參加國內外賽事和主題展覽,榮獲各類獎項,多次被媒體報道,擁有多篇個人專訪。 | ||
律師分析 | C先生的優勢并不明顯,律師們決定從關鍵崗位以及代表作品、負責工程等方面的影響力進行深度挖掘,突出獨特亮點,并且律師們將C先生赴美后在本領域內將會產生的影響進行了論述,對此提供了大量具體、清晰的事實證據,撰寫了一份切實可行、有理有據的赴美計劃。最終在經過15個月的審批等待后,一次性無補料通過審批,兆龍移民美國律所在日前收到了C先生的I-140獲批函。 | ||
時間節點 | 2019年3月,咨詢評估并簽約 2019年8月,遞交I-140申請 2020年11月,I-140申請獲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