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兩個孩子分別是21歲和17歲,辦理哪個國家移民項目可以都帶走?
答:因為兩個孩子中有一位是已經成年的,所以美國項目是肯定帶不走的,而歐洲移民項目中推薦辦理馬耳他,馬耳他項目對于作為附屬申請人的子女是沒有條件限制的。
歐洲移民項目,希臘和西班牙也是可以的,但是要證明成年子女是經濟依賴于父母(主申請人),這種情況下才被允許作為附屬申請人隨行,并且每到永居許可續簽的時候都要提供經濟依賴證明才可以保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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