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馬耳他申請獲批后還可以追加附屬申請人嗎?
答:可以的。只要附屬申請人滿足主申請人4代以內直系親屬即可,如今馬耳他移民項目追加附屬申請人主要有以下2種情況:
1、新生嬰兒及剛收養的子女,即在批準后出生或收養的子女,繳納5000歐申請費即可獲得永居身份;
2、成年子女結婚后繼續持有永居身份,追加其配偶與子女為附屬申請人,每人繳納5000歐的費用,可獲得永居(配偶與子女無馬耳他永居的情況)。
版權聲明:本文由兆龍移民獨家精選,未經授權,禁止一切同行與媒體轉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至朋友圈。
標簽:
上一篇:馬耳他移民的全款方式和融資方式對比,哪一種的花費比較低? 下一篇:馬耳他移民5年到期撤出投資,不給換身份卡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