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移民新途徑:70萬買房移民拉脫維亞
更新時間:2014-11-05標簽:
瀏覽:
拉脫維亞共和國(拉脫維亞文:Latvijas Republika),簡稱拉脫維亞(Latvija)是一個位于東北歐的國家。原蘇聯加盟共和國之一,于1991年獨立。西鄰波羅的海,與在其北方的愛沙尼亞及在其南方的立陶宛共同稱為波羅的海三國。東方則與俄羅斯、白俄羅斯二國相鄰。在2003年9月20日經由全國性的公投,拉脫維亞人投票決定加入歐盟,其會員國身份自2004年5月1日起生效。拉脫維亞并在2004年3月29日成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會員國,在2007年12月21日成為申根公約會員國。
拉脫維亞法律介紹:
從2010年7月1日起,拉脫維亞移民法更改后通過,具體內容如下:
一)購房可移民:在拉脫維亞境內購買房產的外國人可以立即獲到有效期5年的申根定居權(俗稱“申根綠卡”),持有定居權的人,配偶以及不超過18歲的子女可以自由出入各申根國家,并可在這25個歐洲申根國家居住生活。
·在首都里加和其他主要城市,購買房產所需金額不低于10萬拉特(大約14.3萬歐元,140萬元人民幣)——租金每月大概800到1000歐元。
·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方,購買房產所需金額不低于5萬拉特(大約7.15萬歐元,70萬元人民幣)
二)存款可移民:在拉脫維亞的銀行存入5年定期30萬歐元的外國人也可獲到有效期5年的申根定居權(俗稱“申根綠卡”)。
項目優勢
·對申請人財產背景沒有要求限制;
·審批速度快,目前速度是從購買好房產(或者做好5年期存款)并遞交了申請到拉脫維亞政府部門后起算只需2~4個月時間即可獲得批準;
·首次就會給5年期的歐洲申根綠卡,每5年滿后只要拉脫維亞的房產還在主申請人名下就可以繼續延續;
·拉脫維亞房地產市場增值空間廣闊,投資安全,回報穩。
·覆蓋國家多,申根國家共25個(包括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意大利、奧地利、希臘、西班牙、葡萄牙、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馬耳他、瑞士等國在內的25個歐洲國家),可以在這25個國家內停留和進出。
操作程序
·簽訂服務代理協議;
·辦理入境簽證手續,到拉脫維亞實地考察;
·跟當地房地產公司簽訂購房合同,需要回國后通過銀行轉賬付款,不能現金支付;
·在得到房產證后,在拉脫維亞駐北京使館提交定居申請,由使館轉交移民局;
·大約在2-4個月后,在使館領取短期入境簽證,到拉脫維亞7天內領取定居權證明。
申請時所需文件
·拉脫維亞語填寫的定居申請表(律師負責)
·定居申請需要的各項個人文件(客戶簽約后,我們將詳細指導)
·相關的房地產收購(購買協議等)的所有文件
·拉脫維亞發出的有關證明書
·土地登記文件(證明該人是房地產的所有者)
·申請人應證明他/她將有至少有600拉特/月的生活費(858歐元)。這可以是銀行對帳單,證明有足夠的金錢,或旅行支票等,如果申請人有家屬共同申請,則須證明其家屬200拉特(286歐元)/妻子和120拉特(172歐元)兒童/月的花費
·所購買的房地產可以通過部分貸款購買,但是首付不能少于50%,付款只能通過銀行轉帳,并從銀行得到確認。最好是在拉脫維亞銀行,但銀行在國外也可以接受。建議使用代管帳戶。
·可以通過加急的方式要求移民局處理申請:
·如果在90天里,要付出比70拉特(約99歐元)的加急費; 如果在45天,超過170拉特(約241歐元);如果在10天里,超過220拉特(約313歐元)
·如果移民局作出批準的決定,他們會發出1個月的簽證,申請人可以去拉脫維亞和7天之內獲得定居權。定居權獲得者每年須繳納政府登記費15拉特(21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