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移民局需要將許多文檔掃描上傳到電子數據庫系統中。為避免因文檔本身的原因造成掃描延遲、提高效率,移民局對大家在遞交文件時發布建議如下:
1、遞交的文件,避免用訂書釘、回形針、活頁夾或其他方式等訂裝在一起。
2、補件時,不要提供小于4x6英寸的照片或文件。可以提供這些照片或文件的復印件。唯一例外的情況是遞交護照照片時。
3、不要包括任何含有電子芯片和電池的東西(如音樂賀卡)或任何非紙質的材料,如盒式磁帶、CD-ROM、DVD、玩具、可動玩偶或U盤。移民局不接受這些類型的材料,但接受這些物品的照片或復印件。
4、不要遞交用螺旋線或塑料裝訂的文件。
5、不要用相冊、剪貼簿、活頁夾或賀卡來提交證據。
6、不要折疊文件。
7、不要在文檔上放置便箋。
8、不要使用活頁隔頁紙。
9、不要在彩色紙上打印表單。
10、同一份文件或證據只需遞交一份,除非表格或規定上另有要求。如果需要提交一份之前已遞交過的文件的整套副本,請在每頁的頂部明確標記出“COPY” (副本)的字樣,便于移民局區分。
11、不要遞交出生證明、結婚證明、駕照、護照、入籍證明的原件,除非:申請表要求遞交原件;或移民局特別要求遞交原件。
移民局指出,這些建議將有助于他們加快申請的審理效率,所以大家在向移民局遞件時一定要多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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