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項目在目前眾多項目中辦理流程是比較繁瑣的,尤其是以美國EB-1A杰出人才移民、NIW國家利益豁免為代表的人才類移民項目。
在兆龍移民辦理美國移民項目的客戶,我們通常都會先對客戶進行評估定位,之后整理各種證據材料,收集推薦信,制定赴美計劃等等,完成申請遞交準備,最后由兆龍移民美國律所律師遞交到美國移民局進行審批。
那么, 今天我們就以美國EB-1A為例,為您介紹一下移民申請資料遞交之后,申請案件都要經過哪些審批流程。
第一步:I-140申請通過
拿到I-140申請獲批信,意味著你已經完成了移民主體資格評審,擁有美國移民局認可的符合該移民申請類別的資格。
這是獲得永久居留權法定身份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但是,不少申請人的最終的目標是取得全家綠卡,沒有取得前,心里還是會忐忑不安。所以,美領館的移民簽證面談最終成功與否才是關鍵。
第二步:境內或海外調整身份
移民和國籍法案(INA)為最終獲得永久居民身份提供了兩個主要路徑:
1.是通過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程序(I-485程序);
2.是通過海外領事程序。
只要完成其中之一,申請受益人就能最終獲得綠卡。
1. 境內調整身份
一些人會選擇持有B1/B2簽證來美國境內轉換身份,因為境內轉換身份是為那些已經在美國有合法長期停留(主要是工作簽證)身份的人所設置的。
但是由于B1/B2是非移民簽證類別,因此登陸后不能立馬遞交I-485申請,一般需要起碼在美停留3個月以后,才能進行I-485遞交,以顯示初次登陸時候并不“懷著移民動機”。這樣在美國的I-485等候期可能就會超過B1/B2批準的合法居留時間。
且根據特朗普時期的法律,一旦I-485面談不通過,申請人還有可能接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 NTA),直接進入遞解驅逐出境的法庭流程。
所以,除非有其他長期非移民簽證(如L1,H1B或者F1等等),否則,持B1/B2旅游簽證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這種做法,具備一定程度的風險,非必要情況下,不太推薦。
2. 海外領館程序
如果申請受益人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你EB1A美國杰出人才移民的I-140批準后,美國移民局一般會將你的材料轉到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NVC)。NVC成立于1994年,位于新罕布什爾州的樸茨茅斯,隸屬于美國國務院的簽證受理中心。NVC主要負責收取簽證申請費、進行背景調查和資料審核。
NVC通過郵件和申請人或代理律師聯系。通常,NVC發來的第一封郵件被稱為“付費通知 ”,接到付費通知意味著你的申請案已經正式轉到NVC,你的移民簽證程序已經啟動。
“付費通知”里詳細介紹了如何在線或郵寄繳費。在繳費兩、三天后,你可以再此登陸NVC網站,如果顯示"已付"(PAID),你就可以進入下一步填寫DS-260表格,提交婚姻公證、出生公證、無犯罪公證等材料了。
一般情況下,申請受益人不需要主動聯絡NVC, 如果NVC需要任何進一步材料, 會主動聯絡申請受益人。當然,如果申請受益人個人或家庭成員狀況或居住地址發生變化, 或是不想馬上啟動下一步程序,就需要主動通知NVC。你可以通過在線提交問題表格同NVC聯系,也可以致電或通過郵寄的方式。NVC還專門為代理律師設置了兩個郵箱,針對具體案件回復代理律師的查詢。
如果審核通過,你的簽證又是當前可用的,就可以向所屬的美國國務院海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進入美國成為永久居民,這條途徑被稱為 “海外領事程序” 。
海外領事程序也適用于雖然申請受益人在美國, 但境內調整身份程序并不適用的情況。通過海外領事處理程序,基于獲批的I-140,為自己和配偶、子女申請移民簽證,只要持移民簽證入關美國,綠卡就會隨后郵寄給你。
馬上致電兆龍移民400-8080-999,讓我們的專業移民顧問為您量身定制專屬移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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