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簡介:天津L先生
轉案目的:L先生最初辦理的是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遞案一年多一直沒有等到消息,最后考慮到孩子上學以及家族生意問題,L先生不得不轉向美國EB-5投資移民,咨詢過多家移民機構對比后,L先生毅然決然的選擇了兆龍移民。
申請進程:
2012年11月,簽約 ;
2012年12月,轉案 ;
2013年1月,遞交移民局(ASPI Commerce Park #3);
2013年6月,I-526受理函;
2013年8月,I-526核準函;
2013年10月,移民局簽發主申請的條件綠卡;
2013年12月,遞交I-829申請;
2014年2月,I-829核準函,條件綠卡成功解除條件。
情況分析:由于L先生的材料都非常齊全,在顧問的陪同下到項目指定的一間香港銀行開立監管賬戶,并指導L先生如何將投資款打入該賬戶。最后,將所有資料交給專案律師作最后的審核,并于2011年9月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2014年1月,移民局批準了L先生的申請,并將他的資料轉到廣州領事館。最后,L先生和家人終于獲得美國EB-5投資移民永久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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