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戶信息:
胡先生,本科學歷,某知名廣告公司副總經理
二、具體流程:
2015年7月 與兆龍移民簽約辦理EB-5;
2015年9月 遞交移民申請;
2016年6月 獲得I-526批準;
三、案例分析:
胡先生是80后,目前在某廣告公司擔任副總經理。學生時代曾經在美國留學過,非常向往美國的生活環境,也一直想在國外定居。胡先生在有了一定積蓄后,下定決心移民美國。2015年6月,胡先生與兆龍移民取得聯系,他對美國投資移民有一定的了解,也知道選擇EB-5項目應該謹慎,在了解到兆龍移民是中國真正具有15年美國法律執業背景的移民中介及法律服務機構之后,于當年7月,與兆龍移民正式簽約辦理EB-5。
在準備申請文件的過程中,兆龍移民文案專家根據他遞交的材料進行了具體分析,胡先生在公司占有的股份數并不是很大,但是可以根據父親贈與的形式來解釋其資金來源,由此幫他梳理了資金來源的過程。在整個文案過程中,胡先生非常配合,所以非常順利的就遞交了申請案件,從遞交申請到獲得I-526僅用了9個月的時間,在當前美國投資移民案件積壓的情況下,這么快速的就獲得526的批準,這說明項目的安全性和兆龍移民文案的專業性都非常高。
四、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兆龍移民,現在美國移民局從收到文件到通過審核,一般都需要一年的時間,甚至超過了一年時間,沒想到我9個月就已經獲得了批準,而且兆龍移民文案專家把我的申請材料做得非常好,移民局沒有要求補充任何文件,非常感謝 負責我申請案件的文案專家以及整個兆龍移民法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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