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日前因擅自離境被檢方提控的11名中國產婦及家屬,近日透過律師表示,有意愿解決問題,但視檢方提出的條件是否苛刻決定。對此,負責該案的聯邦助理檢察官沛爾(Charles Pell)5日表示,這些產婦及家屬的檢方證人信用已經掃地,檢方已沒興趣和他們的律師討論返美條件。若他們選擇返美將被逮捕,因已發出逮捕令。
沛爾說,此前法官已在法庭明確下令,要求11名被指定為證人的產婦及家屬不得離境,同時給予他們自由,他們也答應會遵守法庭命令與檢方合作,現在卻違反法庭命令擅自返回中國,行為已嚴重違法。
沛爾強調,已給了被告與檢方合作機會,但他們不選擇合作反而跑掉,已經信用掃地,因此即使他們的代表律師想與他談證人返美條件,他既沒興趣也不打算與對方協商。
沛爾并說,這些被告面臨的簽詐欺詐、蔑視法庭及妨礙司法的提控,都是不輕罪名。
至于有律師指出,簽證欺詐罪名不容易成立,因檢方須證明被告一開始就有意圖欺騙美國有關當局?沛爾說,他不認為舉證有困難,因手邊有證據顯示被提控簽證欺詐的被告在申請簽證、入關被海關人員問話等環節的說詞,可以明確證明他們一開始是說只來美國十來天,結果卻在南加州住了好幾個月,還生下美國寶寶,“他們很不誠實。”
對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莫若札克(Thom Mrozek)曾向主流媒體表示,11名中國籍人士面臨的提控有可能解決的說法,沛爾表示,他不清楚對方這么說的理由。但指出90%提控都是透過被告在法庭認罪解決。
至于何以檢方未對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攔截下來擬離境的吳姓產婦提控,沛爾表示不便置評。是否已向法官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撤銷11名離境人士的證人身分?他也表示不方便答復。
不過沛爾明確地指出,11名擅自離美的中國籍產婦及家屬“已沒有價值作證。”密切注意該案不便透露姓名的法界人士表示,沛爾說法情有可原,因為是這些證人先違反法庭信任不告而別,誠實度大受打折,在法庭作證肯定被挑戰,證詞不易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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