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法案到期在即,業內對此猜測不斷。不論最終結果如何,目前的確是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最后黃金期。面對熱度絲毫不減的美國投資移民項目,他所隱含的三大誤區讓多人中招。
誤區一:美國投資移民只適合“有錢人”。提到美國投資移民,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富人的“特權”。其實這種判斷并不準確,現實中普通工薪階層移民國外的,遠比“有錢人”多得多。美國EB5投資移民政策規定投資50萬美元,雖然看似一筆不小的數目,但五年后即可返款,而且長遠來看投資者獲得綠卡后可享受的優惠政策遠不止于這個價值。以子女教育為例,擁有綠卡身份意味著優質教育的敲門磚。通過美國投資移民來為子女規劃綠卡教育,不失為一個明智又穩妥的蹊徑。
誤區二:辦理美國投資移民就直接拿到美國國籍。很多人以為辦好了投資移民就意味著直接成為美國公民了。其實不然,“美國投資移民”與“加入美國籍”完全是兩碼事。根據美國EB-5投資移民此方案規定,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或創設有利于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并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兩年期的條件綠卡。兩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解除”,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誤區三:辦理美國投資移民一定要定居美國。和加拿大不同,美國沒有正式的移民監。但是,美國移民法有兩條規定:1、綠卡持有者應當離開美國不超過180天;2、如果綠卡持有者離開美國超過1年,可能視為放棄綠卡。其實,這兩條規定并不是絕對的。美國移民法允許綠卡持有者可以選擇在離開美國前先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表明未來可能要離開超過美國1年,但是沒有要放棄綠卡的意圖,這樣就相當于事先和美國移民局打了招呼。
兆龍移民專家建議,想要為子女規劃更長遠的學業發展,綠卡教育是最可行的捷徑之一,眼下美國投資移民并不足為懼,但是美國移民法案即將到來的9月30日大限之期卻不得不防。因此抓住EB-5政策調整前的最后有利時機及早遞件,成為許多中國高凈值家庭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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