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5投資移民是由美國移民局頒發的投資移民項目,由議會在1990年創立,旨在通過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和就業職位的創造來刺激美國的經濟發展,美國移民法作為移民的專項法律,對于投資移民的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有著明確的規定。下面就讓兆龍移民的專家為大家解析,美國移民法對于投資移民是如何規定的。
美國移民法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的規定:1)對投資人的年齡沒有明確的限制;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積累取得,贈與、繼承的方式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5)投資人無重大傳染病,無犯罪記錄。
美國移民法對投資移民辦理流程的規定:1)申請人必須具備美國移民局規定的申請資格,經過專業評估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以簽署投資協議;2)申請人將50萬美金基本投資款匯到美國監管賬戶;3)申請人準備完整的申請文件并且委托專業的移民律師將I-526申請表遞交美國移民局;4)美國移民局批準I-526申請;5)移民局發出面試通知和體檢通知給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參加面試;6)通過面試的申請人獲得簽證后180天內赴美;7)2年投資期滿,符合要求的申請人遞交I-829文件,申請解除條件,獲得永久性綠卡。8)5年投資期滿,申請人收回50萬美金的投資金額。
以上就是美國移民法對美國投資移民的具體規定,在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過程中,美國移民法一方面對投資移民做了約束,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護了申請人的利益免受侵害。申請人需要嚴格的遵守移民法的規定,在移民公司的幫助下,嚴格的依法辦事,使自己投資移民美國的愿望早日變成現實。有意向的申請人可以撥打兆龍移民熱線010-65226899進行名額搶訂。
版權聲明:本文由兆龍移民獨家精選,未經授權,禁止一切同行與媒體轉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