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在申請的過程中以市場為導向,完全市場化運作,沒有任何官方數據表明政府參與了具體的商業行為。宏達移民專家表示,投資資金的返還和綠卡的取得由不得政府做主,也由不得基金公司、律師、中介機構、申請人做主。在整個申請投資移民的鏈條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項目執行團隊,即通常所說的項目方。
據宏兆龍民網所了解,在EB-5的申請流程中,有一條“底線”,那就是投資者的I-526申請獲批后,50萬美元才能從監管賬戶劃入項目,如果I-526申請被拒絕,那么投資款從監管賬戶劃出,歸還給投資者。這條“底線”本應該是所有區域中心都需要遵守的,但個別區域中心還是會觸碰“底線”。
相關負責人表示,每次其來中國推介項目,都要重點向投資者介紹這一點,“EB-5資金總是安全地存放在受保護的監管賬戶中,美國移民局未批準投資人本人的I-526申請,不會放款。”在其看來,區域中心只有嚴格遵守這一點,投資人才有保障,一旦區域中心在投資人本人的I-526申請沒有獲批之前就放款給開發商,想要追回投資款是相當困難的。這一點,正是設置監管賬戶的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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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美國EB5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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