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的方式有好多種其中EB-5移民是最直接最方便的移民方式之一。由于的漫長等待以及9.30美國移民的漲價等問題好多人都在考慮EB-1A杰出人才移民,但是又擔心自己的能力不夠,做的貢獻不夠杰出,所以好多人又望而卻步。其實兆龍小編在這里告訴大家,美國的杰出人才移民其實沒有那么可怕,為了讓大家減少對EB-1A杰出人才移民恐懼,下面小編從多方面搜集了一些EB-1A的常見一些誤區吧!快來看看你思想里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誤區呢?
誤區一:只有像諾貝爾獎(Nobel Prize)這種世界知名獎項得主才可申請杰出人才移民
真實情況:獎項的知名度不是絕對,許多重要獎項也不是舉世皆知,只要申請人能證明所得獎項是該專業領域中重要獎項,且足以證明申請人是該領域金字塔頂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誤區二:如果沒有得過任何獎項就不能申請杰出人才移民(EB1A)
真實情況:得獎與否不是杰出人才認定的唯一標準,可用EB1A申請十項標準為準備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文件。
誤區三:移民法規十項標準都必須符合才能申請杰出人士移民(EB1A)
真實情況:申請人不需“十項全能”,移民法規規定只要十項標準中符合三項以上即可申請,選擇適用自己以及優勢 突出的方案申請。
誤區四:十項標準中各項都必須繳交相關文件才能申請杰出人士移民(EB1A)
真實情況:不需要以湊數方式交齊十項標準的證明文件,只需選擇其中適用的標準,過多品質不佳丶分散注意力的證明文件反而不利于申請。
誤區五:由雇主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通過杰出人才移民(EB1A)審查
真實情況: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雇主申請”。
誤區六:沒有拿到美國工作offer,不易申請通過杰出人才移民(EB1A)審查
真實情況: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工作offer”。
誤區七:在美國境外申請杰出人才移民(EB1A)將使困難度大增
真實情況::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重點在於申請人是否為優秀人才,跟居住地丶境內申請或是境外申請無關。
誤區八: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失敗將留下記錄影響未來移民申請
真實情況:美國移民局(USCIS)采個案審查,依申請案內容而定。法規也沒有禁止重覆申請。只要申請人沒有蓄意提供假材料欺騙移民官,申請人在失敗后仍可重新申請。
這些誤區多多少少都會在人的思維里存在,希望大家看完這些真實情況后糾正自己思想里的錯誤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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