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美國杰出人才移民EB-1A,大多數人首先聯想到的都是像莫言、劉翔、 張藝謀等這些名人大腕,繼而在主觀上認為它的申請要求一定很高,限制也不少,而后便有可能萌生放棄的念頭。
確實,科研學術類人才目前是申請辦理EB1A的主力軍,但實際上美國更希望引進本土的人才多樣化,從而帶來社會的多元化,所以企業家、企業高管、工程師等獲批的成功案例也不在少數。只要有證件、有充分的證據來證明你杰出,都是有可能成功申請EB1A。
那么作為申請人,到底該整理和提供哪些有價值的材料并遞交申請呢?
根據相關移民法規,為了證明具備“杰出能力”,申請人應該在以下范圍收集證據材料來支持你的EB1A申請:提供一次性重大國際大獎方面的證據或者提供滿足十個條件中三個條件作為證據,如果這些條件不適用申請人的職業領域,也可以提供“類似證據”,我們這里主要分析一下支持滿足十個條件的證據材料:
1. 有關獎項、名次和贊譽的證據
包括:收到的獲獎證書或獲獎通知復印件、獎杯照片、頒獎現場照片、獲獎的媒體報道復印件等。但僅有這些是不夠的,還要附上評獎主辦方簡介,獲獎標準和條件、評獎程序、競賽辦法等任何能證明你得到的獎項是主要的,具有影響力的,是基于過往的杰出成就而被授予的證據材料。
雖然參考條件是國家范圍或國際上的獎項,但如果沒有,其他一些行業內、系統內的重要獎項,也有可能有助于對你“杰出專業才能”的認定。對于這些輕一些的獎項或名次,許多人經常糾結于應該如何處理?律師建議,如果這些獎項不足以單獨支撐主張滿足“獲獎”一項,可以適度在申請信、推薦信或專家證言等支持材料中策略地提到。
一般來說,任何獲獎證書和證明都會有助于對“杰出能力”的認定,為申請帶來幫助。但是,如果你的獎不夠“硬”,就不要單獨主張“獲獎”一項,因為這注定會在審理的第一步就被作為不合格的證據排除。此外,如果不是本人獎項,而是公司獎,或許也可以放在證明所服務的公司、機構是“信譽卓著”的實體,進而證明自己再其中發揮領導性或關鍵性作用。
此外,移民局審核官員對“持續獲得國家范圍或國際上的贊譽”理解是這種贊譽必須保持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到申請提出時。因為有可能一個申請人以前獲得了聲譽,但后來沒有成功保持相應的聲譽,但是他們并沒有給出這種“持續”的時間范圍的界定。
此外,他們也認為“持續”一詞與年齡無關,申請受益人可能很年輕,但仍可能持續獲得國家范圍或國際上的贊揚。因此,我們在收集和提供相關證據時,特別要注意時間跨度,例如:你只提供在七年前獲得的獎項,而沒有近期的,就不能證明這種“持續”,而如果你提供了七年前,三年前,和去年獲得的三次獎項,就足以說明在專業領域內繼續保持了這種贊譽。
2. 協會會員資格
這方面的證據包括會員證復印件,入會通知,協會介紹印刷品等。如果沒有印刷品,你也可以去協會網站下載關于主辦方、組織章程、成為會員的選拔審核條件之類信息附在你的申請里。
其他一些有效的證據包括:提供一封或幾封證明信,證明該協會是聲譽卓著和嚴格授予會員資格的協會,證明你是因為杰出的成就被認可才能加入進該協會。你也可以提供一封協會官員對你進入協會成為會員的祝賀信或請協會官員為你寫一封介紹信。
這里,要排除那些只需要交納會員費或訂閱會員期刊就可以加入的協會,這樣的證據不被移民局認可為合格證據,一定要選取那些確實要需要具備一定資格、經過選舉程序,因為獲得杰出成就才可以加入的協會作為證據提供。
3. 行業、專業媒體或大眾類媒體對你的報道
包括印刷媒體、在線媒體,電視或廣播、自媒體及其它新媒體在內的所有媒體。該類作為證據的報道應該是:針對你個人或你的工作,突出你的專業水平和對行業貢獻、描述你如何與眾不同,介紹你受到認可的程度以及工作的重要意義等,媒體對個人的專訪是最好的材料。
此外,如果你專業微博或博客擁有大量粉絲,也可以放入證據材料,主要證明你受認可的程度和影響力。請注意,媒體報道的證據材料不光要提供報道的復印件或截屏,還要包括媒體本身的介紹,例如主辦方、發行量、讀者群和影響力,用以證明是主要行業媒體、主要專業媒體或主流大眾媒體。
4. 對你學術論文的引用
十個參考條件中有一條是“在主要行業、專業期刊或主流媒體上發表過學術文章”,但移民局不完全認為發表了學術文章就可以證明你具備杰出專業才能,除非有證據表明,其他學者在自己科技論文中引用了申請受益人的論文或作為參考文獻列出,而這種引用或參考越多越好。
有這樣一個案例,申請人提供了六篇已刊發的論文,但從未被引用,移民局在拒絕函中寫道“ 沒被引用過就意味著沒有被認可”。所以,在收集相關證據時,不僅要提供發表的學術文章,提供刊載你論文的期刊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證據,還要提供一個引文檢索報告作為你的證據。
你可以用在線引文搜索查詢對你文章的引用,大多數高校圖書館也可以提供這樣的搜索。常見的引文檢索工具包括:科學引文索引SCI,谷歌學者,Scopus ,SciFinder等,從這類引文檢索網站打印出引文索引是非常有價值的證據。此外,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中國引文數據庫,中國數據科學引文數據庫都可以提供這樣的檢索。
除了高引用數量的證據,你還可以進一步邀請他人寫介紹信,描述你被引用的重要意義,這也是很好的證據。你同樣也可以提交一些引用了你學術論文由其他學者撰寫的文章作為證據。
5. 參與或單獨評審,擔任評委
如果你在相同或相關學術領域對別人的學術論文進行評審,或為一個雜志、學術會議審論文,可以收集相關材料,例如提交你審閱的文章,邀請你審閱的邀請信,同時要求雜志編輯或會議組織方為你出具證明信,證明你已經完成審閱工作,這樣就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此外,你也可以說明,你被選為評者是因為與其他人有本質上的不同,例如,你可以強調你是院長專門任命的審查小組負責人,學術評審委員會主任候選人或是該大學的首席學術官等。
證明你作為博士學位評審委員會一員的證明信同樣是要收集的證據,此外任何證明你參與評審別人論文或工作成績的材料都屬于有益的證據。
6. 在本領域領域內,原創和重大貢獻的證據
這類證據主要包括各種研究成果,商業創新、創新理論與實踐、發明專利、論文被引用等。此外,推薦信或專家證言也是證明獨創性貢獻的重要證據。這種推薦信或專家證言要包括寫信人對你工作的介紹,聲明你研究或教學活動的重要性、新穎性和獨創性,你的獨特專業能力如何使之成為可能或更有效等。
總之,所有證據都是圍繞強調你工作的原創貢獻、重大意義和你在專業研究領域的杰出才能;
此外要注意:這一條講的不但是學術貢獻,也包括商業和其他領域的貢獻。作為杰出商業人士,你也可以主張這一條。
7. 學術書籍或論文的著作權
這里說的書籍應該是在學術領域內出版,而論文應該是發表在國家或國際發行的主要學術期刊上,此外還包括重要學術會議上的報告。一些申請人提交發表文章證據時,只提供論文題目和申請受益名字,移民局曾多次表示,作為“在專業、主要行業或主要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著作權”的證據,僅有題目和作者名字不足以滿足證據標準的要求。
因此,對于書籍,要附上封面、作者頁、目錄章節和ISBN序列號,如果有作者簡介頁就更好;對于論文,大多情況下,只要包括作者和題目的封面和第二頁就足夠了。但另外一些情況下,例如隨后的出版物是基于此篇論文,或者申請受益人是共同作者,如果僅提交論文封面和首頁就無法區分每個人的各自貢獻,則需要提交整個論文的復印件;對于學術會議發表的報告,你要附上所有可以證明你參加該會議的材料,例如邀請函、包括會議日程和摘要的宣傳冊、宣傳單頁、會議照片、論文集等;
此外,類似于期刊編輯給你發來通知你的文章已經被采納即將刊發的信函同樣是可以收集的證據。當你把需要提交的材料匯總后,也可以考慮請人撰寫包含強調你已經有論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可以證明你杰出貢獻之類內容的推薦信。如果你沒有許多出版物,也不是一個問題,因為這不是必須的。
事實上,有許多申請人沒有發表學術文章,但憑借相當強的推薦信和滿足其他條件就已獲得批準。
8. 推薦信:一種推薦信是來自于業內專家的推薦信
可以邀請業內“大咖”為你撰寫推薦信,在準備此類證據時要點有兩個,一是選合適的人,二是推薦信的實質性內容。通常,你最好選取業內與你并無直接上下級或師生關系,但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為你撰寫推薦信,比如業內國際上的專家,或同你交往只限于閱讀過你的論文而關注你的人。
移民局認為:那些與申請受益人沒有直接聯系的獨立專家出具的推薦信是最實事求是和有說服力,同時也可證明申請受益人已經獲得國內或國際范圍的關注。如果你只請上司或同事撰寫推薦信,就屬于較弱的證據;第二,推薦信用語要字斟句酌,起草推薦信時,遣詞造句應該十分講究。信件應該明確表達出認為申請受益人符合杰出人才標準的要求,同時進一步解釋為什么。
9. 同業互查、評審、鑒定或當評委
來自于同行對你發表論文的評論也是很重要的證據,即使這些評論可能包含對你論文細節之處提出批評,但其中只要有一句類似“本文有獨特的研究貢獻,我建議發表”這樣的話就足夠了,如果再有認為你“在專業領域內同他們相比已經上升到頂尖層面,取得別人沒有的矚目成就”,就更強了,這將成為幫助審核官員批準你申請的強有力佐證。如果你被邀請同業互查或擔任評委,或評估其他人工作,你不但要提供邀請信、郵件,還有提供實際已完成這種審閱、鑒定或評議的證據。
10. 藝術作品的展覽展示
這一條重要的是不光是提供參加了展覽、展示,還要有證據說明這是一個有規格的正式的展覽或展示,其中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地點,是在專業正式的地方,比如畫家在中國美術館的畫展,而不是商場二樓的一角。可提供受邀函件、展覽介紹宣傳冊、現場照片、媒體報道等等資料。
11. 藝術表演取得商業上成功
這一條主要針對藝術家,比如畫家的畫每平方尺賣多少錢?雕塑作品在拍賣會上的成交價?歌唱家的唱片銷量和收入,主演電影的院線票房紀錄,小提琴演奏家的CD銷售額。
12. 高收入
你可以提供納稅證明,或工資單、銀行流水單、帶有薪金的聘用信或單位開具的證明。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材料是你從事申報的專業領域獲得的收入、而不是個人資產,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分紅、一次性所得等等,重要的是在自己服務的專業領域獲得的。比如一個人的專業領域是編劇,她的收入就應該是劇本著作權獲得的,炒股、拍賣收藏品或自己經營的廣告公司拍廣告的收入,就不應計算在內。
高收入要和業內同行同等位置的人相比,通常一個被引用作為證據的報告就是中國國家統計局每年的行業平均工資報告。
13. 信函、郵件和合同等
這包括向你索要你學術文章的信函或電子郵件;來自其他公司對你產品和服務褒獎的信函或郵件;或來自政府機構可以用來證明你的研究成果可能會被他們使用的信件或電子郵件;來自你的雇主或合作者包含對你研究的重要性和在研究項目中出色表現進行肯定的內容的信件或電子郵件;其他來自于你的商業客戶、研究贊助商信函或郵件;或商業訂單郵件、合同等。
14. 你雇主的、某個基金、政府或組織資助研究項目計劃
需要收集的此類材料內容包括:提到研究工作重要性的文件,研究項目的申請書和項目資金來源,比如是來自任何政府機構還是私營公司,研究報告或項目進展報告,及其他可以用來證明該研究項目是十分重要的材料。
例如,你是為政府某部門資助的研究項目工作,像中國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計劃NSFC,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美國國防部,能源部,環境保護局,農業部等研究項目,如果你提供一份給資助機構的研究項目計劃書復印件,就會是幫助證明你工作重要性和你本人是杰出人才的很好證據。
15. 介紹你工作的證據
例如,強調你的工作創新,描述你的工作經濟效益或社會意義的資料。一個醫學研究者,可以是突破了哪些醫療技術,開發出哪些新藥,創造了哪些新的檢驗檢查手段,同時提供經濟統計數據以及你研究領域飽受病痛折磨的人數,多少人會受益于你的研究等等。有一個共識: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保持國家的經濟強大。所以,一定要強調你工作創新的一面及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意義,這樣,你的申請獲批的機率就更大。
16. 來美計劃
寫一份計劃,描述你現在從事何種工作,表明你獲得綠卡后,未來的目標是發揮你的杰出專業才能,繼續從事同樣工作來利益美國,而證明這點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附上一封清晰描述未來工作的展望,相關證據還包括合同意向書,申請人的個人聲明,繼續在美國從事同樣工作的詳細安排等,一般有一頁就夠了。
17. 利益美國的證據
申請人常常容易忽視的一條證據材料是:準備繼續在自己杰出能力領域工作的外國杰出人材還要以某種方式利益美國。當然,這不在十個參考條件之中,移民局并沒有特別要求對這一問題的證據,許多時候不提交也會通過申請,因為根據美國移民局的經驗,接納一個具備杰出專業能力的外國人材來到美國通常會利益美國。
但在當今移民申請審理越來越嚴格的趨勢下,申請人最好在材料中,直接或間接地表達出會滿足這方面的要求,以比其它申請案提供更強的證據,因為其實到最后,所有證據都是無非證明三點:
1. 符合杰出專業才能資格;
2. 來美國后繼續從事本領域工作;
3. 為美國帶來持久的利益。
你的案子是人來審理,不是機器, 所以有一些信息就會比其他信息具備更強的心理影響力,要讓移民局審批官員認識到你工作的重要性及未來給美國帶來的利益,他們一定更樂于批準你的申請。
版權聲明:本文由兆龍移民獨家精選,未經授權,禁止一切同行與媒體轉載。歡迎個人轉發分享至朋友圈。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