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5投資資金有什么要求嗎?
更新時間:2018-01-23標簽:
瀏覽:
本文由兆龍移民整理
在投資移民申請過程中,我們常常聽到資金來源解釋這個概念。那么,美國Eb-5項目對于申請人簡單的要求列表中,資金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投資人需要知道的是,您的Eb-5投資資金符合美國移民局要求嗎?
什么是投資資本?
EB-5政策中討論的資本(capital)并不意味著現金(cash),而是寬泛地指代投資人可以提供的創造商業價值的資本。這些資產應該按照美國公平市場價值、按美金進行計算,申請人必須可以證明其是這些資產的合法擁有者。
投資移民中的“投資”
意味著投資人提供資本來美國投資,不可以通過資金投資這個商業實體換回債券、債務以及其他各種保障性回報方式。移民局在各種指導文件中強調,Eb-5是一個有風險性的投資行為,投資人必須實際愿意承擔投資風險,投入所需資本。
什么樣的資金來源可用于Eb-5?
在投資移民過程中,是否能夠證明投資資金來源和積累過程以及資金轉移路徑的合法性都是最終是否能取得臨時綠卡的關鍵因素。移民局并未對資金來源種類進行限制,但不管申請人有多少投資資金的來源,每一個來源必須都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資金的合法來源性。
常見的資金來源渠道可包括:
申請人自身的收入;申請人的投資收益,例如房地產買賣收益、股票交易收益、公司運營盈利分紅等;以資產抵押借貸獲得的貸款;他人給予申請人的資金,例如遺產繼承、贈予等。
不常見的資金來源渠道可包括:
彩票中獎;政府或第三方公司賠償;訴訟中的賠償。申請人只需合理證明用于Eb-5的這筆資金是合法來源即可,無需提供所有個人資產的來源證明。
在很多情況下美國移民局還會要求投資人證明,Eb-5直接相關資產的初始資金來源。例如申請人如果賣房獲得投資資金,那么就要提供當年購房資金的來源證明;如果投資人銷售股票獲得投資資金,那么就要證明當年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如果申請人是從自己企業抵押股權借貸用于投資移民,那申請人需證明當初購置該企業股權的資金的合法來源。以此類推,不僅要證明直接用于Eb-5的資金來源,這部分資金的原始投入也要來路正當。
【兆龍移民】作為業內真正擁有16年美國律所執業背景的移民服務機構,兆龍致力于前置性保護EB-5投資人權益,采用法律手段對項目進行風控保護。兆龍開創業內先河,獨家推出“與投資人合同約定:法律服務至永久綠卡及50萬美金本金返還階段。”讓投資人在移民過程中享受公平、平等、本質上的安全!與兆龍同行,做有知識、有智慧的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