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美國杰出人才移民誤區有哪些?
更新時間:2018-07-27標簽:
瀏覽:
本文由擁有十七年美國律所背景的兆龍移民整理
EB1A移民,又叫杰出人才移民。主要針對那些在專一領域擁有杰出才能,進入美國并能為美國做出貢獻的人才。一般人在申請移民美國時,很多人都會跳過EB1A移民不提,小編起初對此很是疑惑。再咨詢過幾個移民顧客后,小編了解到,原來大家都被“杰出”兩個字嚇到了,或許是源于中國幾千年思想文化的自卑和自律,一般申請人更傾向于相信自己不夠資格申請杰出人才移民,所以往往在選擇移民方式時會不選EB1A,真是嚇到小編了,其實大家普遍對杰出人才移民都有些錯誤理解,下面小編簡單說幾點大家常會進入的誤區。
誤區1,移民條件中要求獲得獎項,并非只有諾貝爾獎這類世界級別大獎
很多人一看移民條件中要申請人曾經獲得過知名的獎項來證明自己的杰出,就會錯以為只有這類的諾貝爾獎,奧斯卡獎,這類大獎的獲得者才可以申請,其實不然,獎項是相對從事的行業領域而言的,只要是領域內的知名獎項,足以證明你在該行業領域比其他一般人更接觸更優秀就可以。獎項的知名度不是絕對,它取決于你從事的行業。
誤區2,杰出人才移民條件十項標準必須全部滿足才可申請
十項標準只是移民要求的范圍篩選,其實申請者只要滿足其中三條就可以
誤區3,沒有美國的工作,不宜申請EB1A移民
只有一般的職業移民簽證才需要美國雇主的擔保或申請,而杰出人才移民EB1A恰恰不需要雇主的擔保,他是要高于一般級別的移民方式。
誤區3,提交了移民申請,收到補件通知,是不是要是申請失敗了
這其實是錯誤的認知,補件的通知,只能說明移民官覺得申請資料的證明還不夠充分,某些地方可能缺乏合理的解釋,只要結合移民的要求重新補充解釋即可增加申請獲批的優勢。
小編只是挑了幾個特例說明,其實大眾杰出人才移民存有誤區也很正常,但小編建議,想更深入的了解移民要求的,不如去移民公司找專業的移民顧問評估一下,方可定奪。
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的資深律師團隊,已在美國執業長達17年,積累了豐富的美國移民法律執業經驗。2013年,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獲中國司法部批準資質,與客戶無縫對接,辦理EB-1A/NIW無中間成本,不成功不收費!簽約兆龍后,我們的專業律師、顧問、文案團隊,將以專業嚴謹的職業精神為準則,與每一位EB-1A/NIW移民申請人深度溝通,為客戶量身制定移民方案,制作專業的文案資料,為EB-1A/NIW申請人實現中、美兩國全程法律護航,確保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