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擁有十七年美國律所背景的兆龍移民推薦
自美國新總統上任以來,移民法案紛紛遭到修改或停擺,尤以投資移民EB-5為代表性,法案調整,延遲出臺,致使排隊等待的人越來越多,新的投資移民申請等待審批的周期也越來越長,鑒于這些變化,更多的移民申請人開始傾向于尋求更快速的移民方式,而杰出人才移民EB1A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受到更多申請人的喜愛。盡管有很多的主申請人選擇遞交了EB1A申請,但卻不盡人意,很多被打了回來。那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申請不成功的幾點可能的原因會是什么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總的來說,移民局給出了十項參考,但并不是要求申請人必須滿足這十條當中的每一項才可以申請,一般來說,只要滿足十項標準的三項就足夠了,那為什么申請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滿足中仍會出現不成功呢?小編覺得,主要還是申請人對自己的條件滿足情況及對EB1A標準中要求理解的不到位。
申請人的獎項
如果申請人曾獲得過一些一次性終身成就大獎,像奧林匹克大獎、菲利普斯獎項或是諾貝爾獎項,那幾乎不用擔心提交的EB1A申請會出問題。因為這些獎項都是些國際知名的大獎,本身獎項的知名度已足夠權威,世人皆知,無人不曉。而且這類獎項的獲取難度非常高,全世界能有此獎項的人也沒有幾個。無論從哪個角度分析,只要他擁有這類的大獎,他就一定是美國喜愛的那種杰出人才,獎項本身的屬性足以證明申請人的能力有多么突出。
除了這類獎項,十項條件中還規定過一種全國性或者國際性的大獎標準。這個屬于十項標準中的一項,許多申請人可能只覺得只要獲得過國際性或全國性大獎就可以滿足這一標準了,其實不然。若想滿足獎項這一標準,移民申請人必須準備2個以上的全國性大獎或國際性大獎才可以,而且獎項的內容必須要與申請人所在的行業息息相關,如果不相關可能就會導致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申請不成功。
媒體報道
申請人媒體報道滿足的標準則需要國內知名期刊或國際知名媒體對申請人的一次能力專訪報道。期刊或媒體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要足夠代表性,像一些地方性的報道,是不夠滿足這一標準的。另外,報道的內容要能突出申請人個人能力的杰出性,不能只是簡單的提名帶過。報道的篩選還有必須與申請人的行業緊密相關,且報道的內容要足夠突出申請人的個人能力。像一些全能的復合型人才,可能在多家媒體或多個領域都有過個人能力的報答宣傳,這個時候優先選擇媒體屬性與申請人領域最為相關的報道,如果采用的是發行量很大,但卻是跨行業平臺的報道,那申請人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申請可能也會不成功。
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權
在移民官審批移民申請時,除了按正常的移民標準去評判申請人的能力是否滿足移民條件,還可以行使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權。這可能就是移民官根據他自身的經驗或自己的感知來判斷該申請人進入美國后是否對美國的發展有利。很多申請人在提交了滿足了三項移民申請條件后,結果審批仍被打回來了,原因可能就在于移民官覺得現在的你已不足以為美國帶來利益。比如你是一位32歲的退役國家運動員。前幾年為國家效力時曾站斬獲過無數的獎牌,參加過數不盡的大賽,世界賽,擁有很多殊榮和獎章。盡管你輕易滿足了杰出人才移民EB1A的十選三的移民申請標準,但美國移民官覺得你現在已退役了,而且已超出了運動員行業要求的年齡,即便進入美國也無法在本行業內(運動員生涯)中為美國效力,為美國帶來利益,因為即便曾為運動員的你在
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申請上可能也會不成功。
美國杰出人才EB1A移民終究是美國政府為了吸引和留住對美國有利的人才的策略,如果你不能證明你的杰出能力在進入美國后還能為美國利益做出貢獻,你的美國杰出人才EB1A條件申請可能就會不成功。以上僅代表小編的觀點,您覺得怎么樣?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致電咨詢。
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的資深律師團隊,已在美國執業長達17年,積累了豐富的美國移民法律執業經驗。2013年,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獲中國司法部批準資質,與客戶無縫對接,辦理EB-1A/NIW無中間成本,不成功不收費!簽約兆龍后,我們的專業律師、顧問、文案團隊,將以專業嚴謹的職業精神為準則,與每一位EB-1A/NIW移民申請人深度溝通,為客戶量身制定移民方案,制作專業的文案資料,為EB-1A/NIW申請人實現中、美兩國全程法律護航,確保成功率!(了解更多美國移民最新動態以及EB-1A美國杰出人才移民/NIW國家利益豁免最新相關信息,還請關注兆龍移民微信,微信號:兆龍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