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誕節即將到來之前,美國移民不斷傳來利好消息。美國移民局(USCIS)周四(14日)公布了稱,據美國法院判決,即日起開始實施“國際創業家規則”,受理“創業簽證”(EB-6)的申請。
不過,在移民局宣布恢復EB-6留美許可申請的同時,其通知中也表示國土安全部正在起草新的相關規定,最終經過聽證會等程序,還是會取消這一項目;而且,新規定的起草已經進入最后階段。這意味著EB-6雖然恢復申請,但可能持續時間不會很長。
“國際企業家規則”是前任總統奧巴馬時期的移民局在2017年1月發布的,移民局推出這一創業簽證計劃時距離奧巴馬的任期結束只有幾天。計劃規定,外國創業這如果能獲得25萬美元以上的美國投資人投資,或10萬美元以上的美國政府投資,且至少持有該創業企業的10%股份,并在該企業的管理和運營中起到核心作用,就可以提出在美國居留的申請。EB-6留美許可給予被批準者最多5年的居留期限。EB-6不是簽證(visa)而是留美許可(parole),留美期間創業者可以根據其他移民類別申請永久居留。EB-6有助于在如今H-1B名額緊俏的情況下提供來美或留美的另一種方式。
國土安全部在2017年7月11日將這項規則的生效日期推遲到明年3月14日,以利于移民局有時間檢視IER的相關規定以及是否需要廢除IER。
然而,美國國家風險投資協會(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9月19日提起訴訟,要求聯邦政府撤銷延遲實施IER的決定,并于12月1日獲得來自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勝訴判決。
依IER的規定,創建“快速發展企業”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入境證”(Parole Status,又譯假釋身份),留在美國工作。創業簽證的方便性不亞于綠卡,唯一的區別是,假釋身份不能作為取得公民身份的途徑。
“假釋身份”通常僅適用于因人道主義或醫療救濟等理由,需要簽證留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IER擴大假釋身份的適用范圍,有意在美創業的外國人,也有機會提出申請,而且沒有限制年度配額,由國土安全部(移民局)逐案審查。
2017年1月25日,總統川普(特朗普)簽署第13767號“改善邊境安全及移民執行”行政命令,要求國土安全部確保依個案情況審批“假釋身份”,而且是在緊急人道主義理由或有顯著公共利益的條件下才能發出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