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西班牙國家公報(此公報關于外國人在西班牙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社會融入)文章第46條和第47條發表了西班牙非營利居留項目法案。這是對2000年4月頒布的《組織法》的細化,也是西班牙政府自2009年2月《新組織法》通過后,修訂的關于外國人如何融入西班牙社會的一部重要法案。
西班牙非盈利移民,顧名思義是指申請人不通過身份在西班牙獲得盈利性的收入,具體就是新移民不可移民西班牙后進入當地的勞動力市場與當地人競爭,且在境內不得開展盈利性質的經營活動。
客戶概況
案例介紹
Z女士在國內主要從事個體經營,帶孩子一起生活,為了給孩子創造好的學習環境,Z女士在充分了解留學與移民后,認為辦理一個海外身份更有利于孩子未來的教育規劃,考慮到辦理成本,Z女士選擇了成本較低的西班牙非盈利項目,并且在經歷疫情的長期等待之后,在昨日順利取得西班牙一年居留卡。
時間節點
西班牙非盈利項目憑借無強制投資要求,無語言學歷及商業背景要求,平均6個月拿身份等優勢,逐漸成為歐洲主流移民項目之一。
申請要求
1.18周歲以上的非歐盟國家公民
2.健康體檢,無犯罪記錄
3.有足夠的現金存款和固定資產
4.在西班牙擁有固定居所(購買或租賃)
項目優勢
1. 無年齡(18周歲以上),無語言,無學歷,無商業背景和資金來源要求;
2.一人申請,一家三代人(主申請人、配偶及雙方父母,18周歲以下孩子)同時獲身份;
3. 手續簡單快捷,整個流程只需3-6個月,成功率高;
4. 在西班牙出生的子女,一年后可直接申請國籍;
5. 獲批后即可享受同本國公民一樣的福利待遇,包括10年免費義務教育,自由暢行26個申根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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