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美國一直以來十分注重人才引進,利用靈活多樣的移民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等從世界各地吸納優秀人才,其中EB-1A杰出人才和NIW國家利益豁免項目就是人才政策的代表。
申請人需要多優秀?
根據美國移民法的相關規定,第203(b)款(1)條(A)項的定義了EB-1A“杰出人才”,指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在其領域中為數不多的頂尖人物之一;而國家利益豁免(NIW)是EB-2綠卡申請的特例,指美國政府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對那些為美國國家利益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人士,豁免他們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諾要求及漫長繁瑣的勞工證申請,使他們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獲得綠卡。
歷數成功獲批的EB-1A杰出人才和NIW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人,職業分布在各行各業,其中企業高管、醫生、工程師、大學老師、運動員、裁判、演員等是最常見的幾類職業,像非遺傳人、民俗藝術家等也是有成功獲批的。
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只要您在自己的領域有所建樹,找對專業團隊,或許您就是下一個美國需要的優秀人才,開啟赴美生活、事業發展的新篇章。
項目有什么具體要求?
▶ EB-1A杰出人才移民:TOP級人才移民項目、配額多、無語言要求
I類:申請人如果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重大國際知名獎項,如諾貝爾獎、奧運金牌、奧斯卡獎、格萊美獎等,也可直接申請EB-1A。
II類:申請人只需滿足下列10條標準中任意3條:
① 獲得過全國或國際獎項;▶ NIW國家利益豁免:優秀人才憑“才能”敲開美國大門的機會
I類:高等學位,即擁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學位+5年相關行業工作經歷
II類:申請人只需滿足下列6條標準中任意3條:
① 專業技能培訓證明:在申請人正式的學業記錄中,有與所其特殊才能或從事領域相關的學院,大學,學校或其他學習機構的學位,文憑,證書,或類似經歷;
成功申請的關鍵要素是什么?
不管是EB-1A還是NIW都需要申請人通過大量的資料證明自己的專業能力處于行業內領先水平,并且能夠產生持續性影響,同時對于美國相關領域發展也會有積極作用。總的來說,需要從一下幾個方面進行重要論證:
1、準確定義專業領域
精準的細分領域定位對于EB-1A和NIW申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這一點也是最容易被大家忽視的。兆龍移民在進行評估初期會盡可能縮小申請人的專業領域,著重突出申請人的某一項技術或成就影響,以此更加突出申請人在該領域中的影響和地位。例如,將申請人的專業定義成“歌劇演唱家”比寬泛的“音樂家”領域更加突出申請人該領域中的地位。
2、準備完整、詳盡的證明文件
證明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的突出能力需要大量的證據。申請材料的數量是其次,文件的質量和深度才是移民局考慮的重點。以EB-1A申請人“獎項”相關證明為例,僅僅遞交申請人所獲得的國家級獎項的獎狀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獲獎標準、獎項的影響和意義以及頒獎單位,同時,還需要提供關于該獎項的媒體報道,以證明獎項的重要性。如果申請人沒有遞交充分的證據,大概率會受到移民局發出的補件信。
3、證明申請人的能力對美國有益
因為EB-1A和NIW項目都是無雇主要求的項目,所以美國移民法明確要求申請人證明其拿到綠卡以后會在美國繼續從事專業領域的工作,造福美國。根據最近的審案趨勢,僅僅遞交一份申請人簽字的意向聲明是達不到移民局要求的。移民局要求有實質證據顯示申請人已經在美國做出一些工作安排,所以現在兆龍移民會為每一位申請人詳細調研美國相關市場,制定完善可行的赴美計劃,以此強調申請人的相關專業能力在美國的重要作用。
4、移民官的認知也要重點考量
目前國內的EB-1A和NIW申請人絕大多數都是通過滿足3項項目要求來證明自己,但是這里兆龍移民需要提示大家僅完成論證是遠遠不夠的,完成3項要求證明僅僅是完成了第一步,并不代表申請就一定會被批準,這其中美國移民官的判斷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最終結果。
眾所周知,美國移民官只是美國政府工作人員,對于絕大多數申請人的專業領域都是一知半解的,如何在大量的資料中,讓移民官產生“這個人是個人才”、“這個人是美國需要的”等等類似印象是非常重要的。在兆龍移民過往案例中,我們會通過關聯美國有重要影響的成果或同領域知名人士或來進行論述,讓移民官對申請人的能力有一個“高印象”的預估起點。
··· ···
總而言之,EB-1A和NIW的申請沒有明確的標準規定,申請人只要能夠提供足夠的材料證明自己的成就和貢獻,并突出未來移民之后能為美國帶來效益,就可以輕松獲得美國移民官的青睞,快速、低成本獲得美國綠卡身份。
有“本科+5年工作經驗”、“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你,趕快聯系兆龍移民評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