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中旬,美國簽證公告牌都會進行更新,中間總會提到“表A”與“表B”,到目前還是有很多辦理美國移民的朋友,對于自己到底適用于表A還是表B來調整身份的問題還是比較模糊的。
今天兆龍移民小編就來跟大家詳細聊聊每月都會公布的表A和表B分別代表的是什么!
表A和表B
眾所周知,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和移民局(USCIS)每月都會發布移民排期公告,來公布移民簽證辦理的優先日期進度。
注:優先日期,代表申請人最初遞交移民申請的日期,也代表了申請人從該日期開始就正式進入排期而無需等到案子獲批。
排期公告包括兩個表格表A和表B(如下圖所示)。表A是“綠卡批準排期”,顯示可簽發簽證的日期;表B是“遞件排期”,顯示可遞交申請文件的日期。表B排期通常進度相較于表A會更快。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大概每月中旬公布排期,移民局則在其后一周內公布。對于正在辦理NVC領事手續的申請人,NVC排期表B將告知申請人可以遞交DS-260移民簽證申請的日期。對于已經持臨時簽證入境美國的申請人,移民局排期表B將告知他們可以遞交I-485的日期。
兩個排期表有關聯但也有區別。兩個機構公布的表A排期是始終一樣的,而表B顯示的日期可能會有所不同。表B的排期按預期申請需求以及每個機構的審理能力而定。由于各種原因,USCIS移民局通常會通過對移民申請類別進行限制而導致申請人常常無法通過表B去遞交I-485申請。
需要提醒準備遞交I-485身份調整的申請人注意一點的是,如果是通過臨時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的話,我們建議大家應在入境至少90天后再遞交I-485申請,提早遞交的話可能會讓移民局懷疑申請人的入境意圖與非移民簽證的預期意圖不一致而導致“簽證欺詐”問題。但是,如果申請人在美國持有H-1B簽證或L-1簽證,則可隨時遞交I-485申請。
那么到底是通過NVC廣領館流程獲得身份還是通過USCIS遞交I-485獲得身份呢?兩者孰優孰劣?下面兆龍小編也跟大家簡單分析一下。
通過NVC審理獲取綠卡通常花費更少,速度更快,但是缺點是在審理期間不允許申請人在美國居住;通過USCIS-I-485身份調整獲得綠卡的話,申請費會相對偏高一些,審理時間相對于NVC渠道也會慢很多,但允許申請人在審理期間合法在美國居住。所以,一旦到了遞交時間,移民家庭必須權衡利弊,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去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