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生孩子都有哪些福利
更新時間:2014-11-05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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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津貼金的計算辦法是,從第三個星期開始, 給付個人薪酬(以之前的28個星期薪酬為計算標準)的55%, 上額到每兩個星期最多可拿到447元(稅前),直至產假結束(52周)。
懷孕津貼金最多只可領取15個星期,但會在嬰兒出生后17個星期停止發放。若嬰兒因健康問題而要住院的話,這17個星期的期限可延長,直至嬰兒出院回家照顧,但不可拖延超過嬰兒出生后的52個星期。無論如何,懷孕津貼金最高也只可領取15個星期。
嬰兒的親生父母或領養父母可領取高達35個星期的育兒津貼,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顧初生嬰兒或被領養的兒童。這津貼可由母親或父親一人領取或父母兩人共同分享這津貼金。只要一方已接受兩個星期的等候期,另一方就不用履行這條件。假若母親已在領取懷孕津貼金時經過兩個星期的等候期的話,在領取育兒津貼時也不用履行兩個星期的等候期。
育兒津貼最早可從嬰兒出生日或領養兒童回家后當天起領取,這35個星期的津貼金是不可以超越他們出生后或回家后的52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