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于2月12日發布最新I-526和I-829收件及審理統計數據。各種數據表明除了因申請數量暴增造成的審理積壓外,其他各項指標都非常令人興奮。
(提示:美國財政統計年度從前一年的10月1日到本年度的9月30日。)
I-526統計數據及分析
2015年2月12日I-526移民局公布的官方數據統計表
我們對移民局歷次公布的官方I-526統計數據進行了整理:
2008-2014財政年度I-526統計數據
分析:
1、I-526申請總數在2014年首次突破10000件,創歷史新高,顯示中國富人對EB-5美國投資移民的熱情空前高漲。
2、移民局2014年共審理了6094件I-526申請,相當于2012年和2013年的年遞交數量,顯示美國移民局在提高審理速度上成果非凡。
3、由于申請數量的暴增,年度積壓數量也突破10000件,到2014年9月底達到12453件,在2014年12月底又達到13526件,同樣創歷史紀錄。
4、鑒于目前年審理能力約在6000件左右,積壓數量為年度審理能力的204.3%,也就是說,按目前的審理速度,需要兩年才能處理完當前的積壓。
5、如果2015年產生12000件新I-526申請的話(從下面的季度圖可以看到,這基本將是事實),目前積壓的13000多件加上2015年新產生的12000件,總共將有近25000件申請,按照每年6000多件的審理速度,將需要2015-2018年總共四年審理完這些申請。
6、移民局目前的I-526審理時間為14個月,但是這是對14個月以前遞交的I-526申請的審理時間,其后遞交的申請時間將長于14個月。
最近五個季度I-526統計數據
最近五個季度批準率與否決率對比
分析
1、2014財政年度(10/2013-09/2014)I-526總否決數量為1169件,其中主要集中在第一財政季度的811件。我在以前的文章有過分析,估計這是由于I-526申請的審理部門由加州移民局審理中心轉移到了位于華盛頓特區的IPO辦公室,在轉移過程中,對以前積累的有重大問題的申請進行了集中否決造成的,以后應當不會再出現這么高的單季否決率。
2、最近4個季度的平均批準率已經突破90%,并且在最近兩個季度達到93%上下,這是非常振奮人心的數字,這背后的涵義就是移民局審理個人資金合法來源文件的標準是相對寬松的,因個人文件而被否決的申請數量非常之少,已經低于10%的否決率。以后客戶可以集中精力選項目,只要項目靠譜,批準率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I-829統計數據及分析
2015年2月12日I-526移民局公布的官方數據統計表
我們對移民局歷次公布的官方I-526統計數據進行了整理:
2008-2014財政年度I-829統計數據
分析:
1、I-829遞交數量逐年增高 。
2、鑒于今后幾年將迎來I-829申請的高峰年,移民局在提高審理速度上仍然是任重道遠。
3、I-829的批準率已經連續6年超過80%,連續4年超過90%,可喜可賀。
4、從否決率上看,2011年4.7%,2012年7.5%,2013年5%,但到2014年上升到10%,原因在下面“季度分析”中給出,但90%的年成功率仍然非常令人欣慰。
5、類似I-526的嚴重積壓,I-829也開始大量積壓。目前的積壓數3080件接近于移民局的年審理能力的兩倍。最近五個季度I-829統計數據
季度批準率與否決率對比
分析
1、2014財政年度的前兩個季度,I-829批準率從2013年的95%,突然淪陷到79%上下,而后又大幅提升超過90%批準率,筆者估計也是因為EB-5投資移民審理中心由加州搬到華盛頓特區的IPO審理辦公室的過程中,對積累的有重大問題的申請進行集中否決的結果。
2、在2014年第3個財政季度,I-829達到了歷史性的97.7%的批準率,并在最新公布的2015年第一個財政季度(也是IPO接手I-829審理的第一個季度),達到了100%的批準率,再次創造歷史。算是給我們中國大陸申請人的新春賀禮吧。但也要看到IPO剛剛接手I-829審理,在這個2015年第一財政季度中只審理了69件,所以0%否決率是個驚喜,有很大的偶然性,但估計以后否決率也僅僅會停留在個位數上。
綜上,我們看到總的形勢是非常令人欣喜,EB-5投資移民的批準率在I-526和I-829兩個階段都達到了90%以上的批準率,這說明在移民局執行層面目前是非常好的趨勢,希望這個趨勢不會受到這樣或那樣的干擾,這樣才能讓我們的投資人放心地決定通過EB-5投資移民實現美國夢。筆者相信在美國官方、業界和EB-5客戶投資人的共同努力下,EB-5美國投資移民正在朝著更安全、可靠、穩定的方向發展。投資人還是應當做好規劃,以免錯過目前的大好形勢。
注:本文所有數據來自移民局官方網站:http://www.uscis.gov/tools/reports-studies/immigration-forms-data
本文作者:劉宇
劉宇和貝特曼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兆龍出國顧問集團董事長
美國EB5 Fund及所屬EB-5區域中心負責人
國內知名專業刊物《律師文摘》編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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